返回重庆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重庆市双桥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商务动态 >  正文
双桥区启动农村外出务工党员法律援助工作
2006-02-23 11:22  文章来源:双桥区外经办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2006年2月1日,双桥区委组织部和区司法局在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“双桥区农村外出务工党员法律援助工作站”,在各镇街司法所设立“联系点”,对农村外出务工党员(包括到我区务工的辖区外的农村党员)进行有效的法律援助。这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村外出务工党员合法权益,推进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,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,增强农村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,构建和谐社会,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红岩公司科协荣获“重庆市企事业科协工作先进集体”称号    2006-02-23 11:15
红岩公司科协荣获“重庆市企事业科协工作先进集体”称号    2006-02-23 11:15
《红岩公司2006年商务政策》呈现新特点    2006-02-13 16:13
红岩公司召开2006年营销商务年会    2006-02-13 16:05
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商贸流通企业30强考核评选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    2006-02-13 15:36
双桥区通星公路二期改造主体工程完成    2006-02-06 15:33
红岩牌重型自卸车出口安哥拉    2006-02-06 15:25
双桥区龙水湖景区滨湖公路开工建设    2006-02-06 15:15
2005年度重庆市外经贸工作先进区县和先进部门公示    2006-01-17 16:33
“重庆商务之窗”信息发布情况(第2期)    2006-01-12 15:04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重庆市双桥区外经委      联系人:蒋志强 电话:13594046600    Email: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陈 佳 电话:010-51651200-666 Email:chenjia@ec.com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