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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桥区从2006年1月开始实行律师接待日制度
2005-12-16 15:04 文章来源:
双桥区外经办
文章类型:
原创
内容分类:
新闻
从2006年1月开始,每月6日将是律师接待日,当天律师会现场接待信访群众,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,为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:一是为信访群众解决法律问题,提供咨询、建议;二是对需通过司法程序或者仲裁、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事项,告知和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申请解决。三是接受信访部门的委托,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。四是对信访人进行法制宣传,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息诉工作。五是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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